各法院管轄案件類型和範圍不同

依生活上遇到處理的事件至不同法院處理

為了方便了解與搜尋

作了簡單的對照圖可供參考
 

法院組織比較(普通法院)(一)

 

法據

管轄案件

法院組織法
9

地方法院管轄事件如左:

一、民事、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。但法律別有規
定者,不在此限。

二、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。

三、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。

法院組織法
32

 

高等法院管轄事件如下:

一、關於內亂、外患及妨害國交之刑事第一審訴
訟案件。

二、不服地方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
民事、刑事訴訟案件。但法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
三、不服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。
但法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
四、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。

法院組織法

48

最高法院管轄事件如左:

一、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刑事訴訟
案件。

二、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二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、刑
事訴訟案件。

三、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。

四、非常上訴案件。

五、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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